菲, 回想起過往, 我曾經亂叫過妳做老婆, 令妳覺得十分無奈, 真的覺得自己又白痴又幼稚, 完全沒有顧及妳的感受. 回到近期, 我竟然又犯下這個鑄天大錯, 要求妳留下"女朋友"三個字的署名, 又再一次沒有把妳的感受抹掉了. 我知道自己真的太過份, 既自私, 亦完全沒有顧及妳的感受, 以往還把妳罵到一面屁, 真的覺得那時我是否男人來的. 現在的我, 真的十分自責, 十分內疚. 如果當年我不是那樣不思長進, 我看妳根本就不需要流下那麼多的眼淚, 也不用受盡我給妳的委屈. 妳說得對, 妳不提, 不代表妳已經忘記過往發生了什麼事.
上次與妳MSN, 妳說道, 因為我以前蝦過妳, 所以依家要我比你蝦返. 我的心, 當堂悸了一下. 嗯, 我以往真的太白痴太過份. 但對於妳這樣說, 我亦開心了一陣子. 好吧, 我甘願給妳蝦吧, 就當我用一生的精力和時間, 來補償所有妳為我流過的眼淚與時間吧. 再者, 亦係一個大好機會, 給予我待妳好, 令妳成為世上最幸福快樂的女人吧.
所以妳會否原諒我的過失, 給我一個改過的機會? 不過說真的, 我多麼想每天稱呼我女朋友的是妳, 更多麼想每天打開第一眼看到的亦是妳.妳能給我這樣的機會待妳好嗎?
我堅信, 總有一天, 妳會給我就這個的機會. 而妳亦知道, 我是十分認真的.
Sunday, January 17,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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